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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
都督三州诸军事
少府
下大夫
诸王师
太常
秘书令
宗正
太
少保
尚书右仆
右从第一品上右从第一品中右从第一品下
勇武将军
诸开府
太
率更令
右从第二品中
将作大匠
四年,省二
内
幢将。
廷尉
右从第三品下
镇军将军
司卫监
散骑常侍
右第二品下
凡将军三品已下、五品已上加大者。
大鸿胪
金紫光禄大夫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
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右从第二品下
护军二职若侍臣带者加中。
国
祭酒
通直散骑常侍
大司农
太
太保
少卿
护军将军二将军与领护不并置。
都督府州诸军事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
护军各为太守。
左右光禄大夫吏
尚书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右第三品下
右第二品中
太
左右詹事
太仆
尚书右丞
右第一品下
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
右东
三少
南、北、东、西中郎将羽林中郎将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恢武将军
中常侍
声校尉
领军将军
镇远将军
给事中
右卫将军
御史中尉
司州刺史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中大夫
中书监
员外散骑常侍
代尹
中军将军
公府司
直阁将军
自太祖至
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
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
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
外位卑而不载矣。
列曹尚书
右第三品上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中侍中
卫将军加大者,次仪同三司。
辅国将军
太
少傅
前、后、左、右将军秘书监武卫将军
安二年正月,置驾
尚书、右士尚书。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前、后、左、右军将军
四平加大者,秩次护军下
中书令
右从第二品上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
、都牧、太乐、虞曹、
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公府
安远将军
领军
立节将军
右从第三品上
建节将军
护凶
、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太中大夫
四征加大者,次卫将军。
中尹
太
太师
太
太傅
城门校尉
右三将军加大者,秩次四征下。
昭武将军
右三将军
屯骑校尉
大司
尚书左仆
都督一州诸军事
龙骧将军
谏议大夫
右第一品中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骁骑将军
四安加大者,秩次三少下。
光禄大夫银青者
秘书丞
太
家令
显武将军
太
庶
太师
太傅
监军
越骑校尉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
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右第三品中
立忠将军
卫尉
太
仆
太尉
中给事
太
左右卫率
尚书令
骠骑将军
曜武将军
步兵校尉
大将军
立义将军
附
大长秋卿
右三公
抚军将军
都督中外诸军事
右三师
长
校尉
建中将军
右第二品上
四镇加大者,次尚书令。
特
建远将军
右第一品上
给事黄门侍郎
征虏将军
太
中庶
光禄勋
右三卿
给事
右东
三师
右六卿
右从第三品中
太
少师
左卫将军
光爵
太保
司空
仪同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