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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
举请“疏周家桥,裁张福堤,辟门限沙,建
石坝于周家桥、大小涧
、武家墩、绿杨沟上下,而坝外浚河筑岸,使行地中。改塘埂十二闸为坝,
闸外十二河,以辟
海之路。浚芒稻河,且多建滨江
闸,以广
江之途。然海
日壅,则河沙日积,河
日
,而淮亦不能安
。有
者,视诸
颇大,而近日所决蒋家、鲍家、畀家三
直与相
,宜挑浚成河,俾由此
海。”工
主事樊兆程亦议辟海
,而言:“旧海
决不可浚,当自鲍家营至五港
挑浚成河,令从

海。”俱下工
。请并委企程勘议。
黄、淮
会,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骆家营,折而东至大河
会淮,所称老黄河是也。陈瑄以其迂曲,从骆家营开一支河,为见今河
,而老黄河淤矣。万历间,复开草湾支河,黄舍故
而趋,以致清
会之地,二
相持,淮不胜黄,则窜
各闸
,淮安士民于各闸
筑一土埂以防之。嗣后黄、淮暴涨,
退沙停,清
遂淤,今称门限沙是也。当事者不思挑门限沙,乃傍土埂筑
堰,横亘六十里,置全淮正
之
不事,复将从旁
黄之张福
一并筑堤
之,遂倒
而为泗陵患矣。前岁,科臣贞观议辟门限沙,裁张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铺之开。
先是,御史陈
科言:“固堤束
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法当用浚,其方有三。冬
涸,令沿河浅夫乘时捞浅,则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来,船尾悉系钯犁,乘风搜涤,则沙不宁而去,二也。仿
磨、
碓之法,置为木机,乘

,则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会黄,故
堰断不可弃。湖溢必伤堤,故周家桥溃
断不可开。已弃之
必淤满,故老黄河、草湾等
断不可。”疏下所司议。
郎中华存礼则请复黄河故
,并浚草湾。而是时腰铺犹未开,工
侍郎沈节甫言:“复黄河未可轻议,至诸策皆第补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罢。”乃召应龙还工
,时二十二年九月也。
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渠不当浚。又著书曰河防一览,大旨在筑堤障河,束
归漕;筑堰障淮,
淮注黄。以清刷浊,沙随
去。合则
急,急则
涤而河
;分则
缓,缓则停滞而沙积。上
既急,则海
自辟而无待于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
,有遥堤以宽其势,有
坝以
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
势横溃,徐、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
。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于是季驯言诎,而分黄导淮之议由此起矣。
既而给事中吴应明言:“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缕二堤束
归漕,及
过沙停,河
日
,徐、邳以下居民尽在
底。今清
外则黄
阻遏,清
内则淤沙横截,
河横
上
约百里许,淮
仅
沙上之浮
,而潴蓄于盱、泗者遂为祖陵患矣。张贞观所议腰铺支河归之草湾,或从清河南岸别开小河至骆家营、
厂等地,
会大河,建闸启闭,一遇运浅,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
,则有议开老
山,引淮
江者。宜置闸以时启闭,拆张福堤而堤清
,使河
无南向。
议下河漕诸臣会勘。直隶巡
应元因谒祖陵,目击河患,绘图以
,因上疏言:
决邵家
,
秦沟,由浊河
运,河浅,迫茶城,茶城岁淤,运
数害。万历五年冬,河复南趋,
小浮桥故
,未几复堙。潘季驯之
崔镇也,厚筑堤岸,束
归漕。嗣后
发,河臣辄加堤,而河
日
矣。于是督漕佥都御史杨一魁
复黄河故
,请自归德以下丁家
浚至石将军庙,令河仍自小浮桥
。又言:“善治
者,以疏不以障。年来堤上加堤,
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
可
。宜测河
浅,随
挑浚,而于黄河分
故
,设减
石门以
暴涨。”给事中王士
则请复老黄河故
。大略言:
“黄
淮壅,起于嘉靖末年河臣凿徐、吕二洪
石,而沙日停,河
日
,溃决由此起。当事者计无复之,两岸筑长堤以束,曰缕堤。缕堤复决,更于数里外筑重堤以防,曰遥堤。虽岁决岁补,而莫可谁何矣。
是时,总河工
尚书杨一魁被论,乞罢,因言:“清
宜浚,黄河故
宜复,
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减
闸坝不必用。”帝不允辞,而诏以尽心任事。御史夏之臣则言:“海
沙不可劈,草湾河不必浚,腰铺新河四十里不必开,云梯关不必辟,惟当急开
堰,以救祖陵。”且言:“历年以来,
良涧土堤每遇伏秋即冲决,大涧
石堤每遇汹涌即崩溃。是
堰在,为
、宝之利小;而
堰决,则为
、宝之害大也。孰若明议而明开之,使知趋避乎?”给事中黄运泰则又言
贞观抵泗州言:“臣谒祖陵,见泗城如
上浮盂,盂中之
复满。祖陵自神路至三桥、丹墀,无一不被
。且
堰危如累卵,又
、宝隐祸也。今
淮,当以辟海
积沙为第一义。然
淮不若杀黄,而杀黄于淮
之既合,不若杀于未合。但杀于既合者与运无妨,杀于未合者与运稍碍。别标本,究利害,必当杀于未合之先。至于广
海之途,则自鲍家
、黄家营至鱼沟、金城左右,地势颇下,似当因而利导之。”贞观又会应龙及总漕陈于陛等言:“淮、黄同趋者惟海,而淮之由黄达海者惟清
。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
日
;自河
倒
无已,因而清
日
。以致淮
上浸祖陵,漫及
、宝,而兴、泰运堤亦冲决矣。今议辟清
沙,且分黄河之
于清
上
十里地,去
不远,不至为运
梗。分于上,复合于下,则冲海之力专。合必于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
鲍家
、黄家营二决,恐横冲新河,散溢无归。两岸俱堤,则东北清、沭、海、安洼下地不虞溃决。计费凡三十六万有奇。若海
之
,则
汐莫窥其涯,难施畚锸。惟淮、黄合
东下,河
涤而渐
,海
刷而渐辟,亦事理之可必者。”帝悉从其请。乃议于清
上
北岸,开腰铺支河达于草湾。
纷纷之议,有
增堤泗州者,有
开颜家、
、永济三河,南甃
家堰、北筑
坝者。总不如复河故
,为一劳永逸之计也。河故
由三义镇达叶家冲与淮合,在清河县北别有济运河,在县南盖支河耳。河
夺支河,直趋县南,而自弃北
之
,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
滩凡九十里,洼下不耕,无室庐填墓之碍,虽开河费钜,而故
一复,为利无穷。”
议皆未定。居敬及御史乔璧星皆请复专设总理大臣。乃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
。
二十一年
,贞观报命,议开归、徐达小河
,以救徐、邳之溢;导浊河
小浮桥故
,以纾镇
之患。下总河会官集议,未定。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堌
,一由徐州
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
闸。邳城陷
中,
、宝诸湖堤决
无算。明年,湖堤尽筑
,而黄
大涨,清
沙垫,淮
不能东下,于是挟上源阜陵诸湖与山溪之
,暴浸祖陵,泗城淹没。二十三年,又决
邮中堤及
家堰、
良涧,而
患益急矣。
总之,全
淤沙未尽挑辟,即腰铺工成,淮
未能
也,况下
鲍、王诸
已决,难以施工。岂若复黄河故
,尽辟清
淤沙之为要乎?且疏上
,不若科臣应明所议,就草湾下
浚诸决
,俾由安东归五港,或于周家桥量为疏通,而急
黄堌
,挑萧、砀渠
,浚符离浅阻。至宿迁小河为淮
黄正路,急宜挑辟,使有所归。”
时帝从居敬言,罢老黄河议,而季驯抵官,言:“亲集故
,故老言‘铜帮铁底’,当开,但岁俭费繁,未能遽行。”又言:“黄
浊而
,汶、泗清且弱,
会茶城。伏秋黄
发,则倒
人漕,沙停而淤,势所必至。然黄
一落,漕即从之,沙随
去,不浚自通,纵有浅阻,不过旬日。往时建古洪、内华二闸,黄涨则闭闸以遏浊
,黄退则启闸以纵泉
。近者居敬复增建镇
闸,去河愈近,则吐纳愈易。但当严闸禁如清江浦三闸之法,则河渠永赖矣。”帝方委季驯,即从其言,罢故
之议。未几,
患益甚。
既而淮
自决张福堤。直隶巡
彭应参言:“祖陵度可无虞,且方东备倭警,宜暂停河工。”
议令河臣熟计。应龙、贞观言:“为祖陵久远计,支河实必不容已之工,请候明
倭警宁息举行。”其事遂寝。
“自徐而下,河
日
,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束益急,
益迅,委全力于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黄、淮合,今黄
而淮益缩,不复合矣。黄
而一启天妃、通济诸闸,则
运河如建瓴。
、宝一梗,江南之运坐废。淮缩则退而侵泗。为祖陵计,不得不建石堤护之。堤增河益
,
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四折而后
海。淮安、
、宝、盐、兴数百万生灵之命托之一
泥,决则尽成鱼暇矣。
十七年六月,黄
暴涨,决兽医
月堤,漫李景
新堤,冲
夏镇内河,坏田庐,没人民无算。十月,决
。十八年,大溢,徐州
积城中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季驯浚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苏伯湖至小河
,积
乃消。十九年九月,泗州大
,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
复河决,江都、邵伯又因湖
下注,田庐浸伤。工
尚书曾同亨上其事,议者纷起。乃命工科给事中张贞观往泗州勘视
势,而从给事中杨其休言,放季驯归,用舒应龙为工
尚书总督河
。
应龙言:“张福堤已决百馀丈,清
方挑沙,而腰铺之开尤不可废。”工
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黄河自三义镇至叶家冲仅八千馀丈,河形尚存。宜亟开浚,则河分为二,一从故
抵颜家河
海,一从清
会淮,患当自弭。请遣风力科臣一人,与河漕诸臣定画一之计。”乃命礼科给事中张企程往勘。而以
患累年,迄无成画,迁延糜费,罢应龙职为民,常居敬、张贞观、彭应参等皆谴责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