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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擦的了。”
“擦?是吗…”
“就像用紅⾊蜡笔擦过一样。”
“有还一件事,我刚想来起,就是四十五度的射⼊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弹子
是不会穿贯⾝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极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以所把枪放斜的,是了为把弹子留在体內?”
洁摇头摇:“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弹子。就算穿贯⾝体,弹子也会陷⼊地板。”
“对哦。”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点头:“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头部装螺丝,躯⼲装螺帽,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头和⾝体相连…”
“为么什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头砍断,死者的头原来不就经已牢牢的固定在⾝体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以所,当初根本就有没锁紧,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以可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且而把它揷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么什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嗯。”“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有只劳洛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
“如果了为给刑警看,原因是么什?了为陷害谁么?罪名后最落在芮娜丝⾝上。以所说,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就能让芮娜丝⼊罪?”
“大概没办法,”我说:“如果芮娜丝是不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那有另当别论。”
“是还说,其他有么什人以可嫁祸么?不,不会么这做的,为因毫无意义嘛!是这不合理的劳力工作,样这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有没。”洁说。
“确实如此。为么什凶手却做了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