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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这年tou神仙也玩釜底兼职(2/2)

――就算吕宾吃了豹胆,他也不敢就这么把合同签下来!

但重不是这个。

“诈骗!你这是**的诈骗!”听到这儿,叶扬天一下反应过来,着脚大骂起来“你偷换签约人主!改变合同质!你一个小秘书,居然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跟我签约!你…你…我要上法院告你!你等着被你们公司开除蹲监狱吧!”

“我的叶家小爷,你是不看天条不知啊,就这几天,你都给我栽了多少赃了?”吕宾一个劲儿地想哭。

“我说叶扬天,你知足好不好?杀人不过地,你都快把我给死了!”吕宾觉得自己的鼻被叶扬天气得朝一个非常诡异的方向歪了过去。

当然,吕宾也没把话都说全。在叶扬天上天之前,他一自吕宾,能给就能收,吕宾不怕叶扬天闹太大的来――事实上,再怎么样吕宾也不会让叶扬天喧宾夺主,说是以自己的行度了叶扬天成仙,至少还为自己留下了八成。

宾想得好,这样一来,叶扬天也算是成仙了,跟天的计划一样,没什么冲突;另一方面,天锐意改革,对叶扬天这块“试验田”重视得很,将来叶扬天一旦上天位列仙班,想必定会有个缺。到时再对叶扬天讲明事情缘由,叶扬天恩图报,自己也能落下好

事情要怪,只能怪最初签那个“成仙合同”的时候,叶扬天杀价杀得太狠了儿。

在于:现在叶扬天和吕宾两个人加起来算一个大罗金仙――而且这位大罗金仙就是吕宾本人――不叶扬天办了什么事情,在天看来,全都算在吕上了!

也就是说,这份合同,是吕宾和叶扬天两个人签下来的,与天无关。

怪只怪叶扬天只顾了去注意合同的条款,反倒把合同抬漏下了,这才给了吕宾可乘之机。

――要不然叶扬天没事儿就走火呢?

叶扬天签下的合同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在乙方未曾熟稔天条之前,甲方不得以天条为标准对乙方行为有任何约束”换句话说,叶扬天尽成仙,天不着他。

所以,吕宾在合同上了手脚。

“甲方”换了人“成仙合同”还是“成仙合同”吕宾还是把叶扬天度化成了大罗金仙。

“呃…”叶扬天忽然发觉好象受理此类事件的法院不是那么好找,但他被吕宾的偷梁换给气急了,不择言起来“我不!反正我得告你!嗯…我到天法院告你!我、我到如来佛那儿打官司!这算宗教诈骗!我…我找上帝耶和华去!我跟你打跨国诉讼!”

宾知叶扬天是世家,对合同条款必定细心留意,玩文字游戏是瞒不过去的;吕宾索来了一个“釜底薪”――他把合同的签署人给改了!

“乙方”自然还是叶扬天不错,但合同上的“甲方”却由“二十一世纪天新一代神仙成员试行发展无限责任公司”变成了“大罗金仙吕宾”!就连当时那个文字鲜明的公司图章,也被吕宾偷天换日,改成了他自己的私章。

哪成想叶扬天非但不领情,反倒翻脸不认人了!

叹了气,吕宾打开话匣,几句话下来,叶扬天这才知:原来,一开始就病。

PS:本章VIP章节中分“上”“下”两分,内容与更新的公众版“上”“中”“下”并无差别。读者朋友请勿见怪:)

但这份合同不是跟天签的,吕宾也就不能动用天为了这一次特别行动而特意炼制的丹药――思来想去没有办法,吕宾竟然把自己的行直接转到了叶扬天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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